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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没?好消息来了:成都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

锦观新闻客户端 锦观新闻 2022-07-22




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解读



一、

      主要内容






实施三项举措


二、

     政策关键点





三、

     两点关系   










· 政策措施亮点


(一)政策亮点


1.  针对性解决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的迫切困难,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发展、稳就业;阶段性解决缴存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还款困难,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


2.  大力度支持租房群体,针对性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问题,尤其对城市弱势群体住房和生活是重大支持。


3.  有利于促进消费,通过贷款逾期不作处理,减轻对缴存人家庭的正常生活影响;通过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有利于减轻租房压力,促进缴存人消费。


(二)服务亮点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需要,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还是采取限量预约办哟~


成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办理须知

↓↓↓



01



阶段性缓缴 办理须知



1

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缓缴:



(点击查看大图)

2

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审批通过后,缓缴从企业提交申请当月开始生效;提交申请当月公积金已汇缴的,从次月生效

3

申请资料


《受疫情影响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申请表》

 职代会或工会决议(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成都公积金心官方网—政策法规—地方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处下载

4

申请渠道

1

单位网厅

企业可通过单位网厅申请

缓缴及补缴。

2

临柜办理

需临柜办理的,成都公积金

中心各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

道专窗受理,无需预约。

5

办理时限

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成都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6

缓缴期满后的处理

缓缴期结束,企业应恢复公积金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补缴计划分期补缴。

7

缓缴期间个人缴存业务办理

办理方式

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需缴存公积金的,由企业通过一次性或按月补缴的方式办理。补缴金额应按企业未缴、缓缴的实际月份数计算。

申请资料

1

网厅办理

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2

临柜办理

(1)《成都住房公积

补缴登记确认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

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政策法规—地方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处下载

网厅操作

1. 补缴原因选择“其他”

2. “备注”栏须填写“受疫情影响缓缴期间公积金补缴”




02



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办理须知



1

申请条件

2

免转逾期期限

自审核通过之日起,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

申请渠道和流程



“成都公积金”手机App


办理流程 


受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借款人,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贷款业务”板块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



  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受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借款人,如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的,请提供身份证件。


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身份证件、近半年工资流水,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提交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申请。


注:申请资料表格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政策法规—地方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处下载


4

  办理时限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反馈审核结果。非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反馈审核结果。

特别提醒

1.办理了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借款人,自审核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公积金中心仍将委托贷款银行进行扣款,如发生未及时足额还款情形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2.办理了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借款人,务必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应还未还的款项(含本金、利息)足额存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卡中。

2023年1月1日起,如仍存在应还未还的款项,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作逾期处理,计收罚息,并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成都公积金中心仅受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免转逾期的申请。如为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的规定请咨询贷款银行。



03



租房提取 办理须知



1

提取频次

按月按季申请办理

2

提取限额及申请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3

办理时限

自受理缴存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证业务申请信息的,及时办结。

4

区域对应


中心城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郊区新城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特别提醒


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缓缴企业的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不受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限制。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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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编辑 杨硕

校对 郑涵

审核 庄伟伟 饶竹舟 单正华

监制 杨扬

来源 成都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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